超声检查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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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腹部超声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,包括肝脏、胆囊、胰腺、胆管、腹膜后、腹腔大血管等,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,十二点后禁饮水。

2.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(胃肠镜)、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。由于胃肠气体干扰,即使空腹准备,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。急诊超声检查(如:外伤、怀疑胆道结石嵌顿等)不受上述条件制约。

3.膀胱、前列腺、精囊、输尿管结石、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(13周前,即怀孕3个月内)应憋尿后进行。患者应在检查前1-2小时,饮水500-1000毫升。

4.中晚期孕妇需要检查胎盘位置时,需要憋尿充盈膀胱。

5.一般情况下,妊娠中晚期胎儿、肾脏、脾脏、眼、甲状腺、乳腺、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。

6.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,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。